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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日期 : 2020-10-16    点击数:    来源:

   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化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安排如下:

一、招生规模

化学学院2021年计划对外公开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4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

2、网上报名

时间:20201020-20201110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份以上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推荐书: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填写,至少一份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的教授填写。推荐书是我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推荐人撰写并用信封密封(封口签字)。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4)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承担/参与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证明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9)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0)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三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申请材料递交

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须在20201115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120房间;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教务室,杨欣玥老师,电话:029-88963916

备注: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

三、资格审查

学院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公正、独立及全面的评估。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201130日左右公布在学院网页上。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1225日到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120房间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综合能力考试。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证明的原件;

2)准考证。20201218日-1224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同资格审查环节,根据学院制定的材料评议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考核:组织考生进行专业课及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包含高等有机化学和高等物理化学。根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能力考核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本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根据学院制定综合面试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排名,按照化学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9-88963916

联系人:杨欣玥老师

Email: yangxinyue@mail.xjtu.edu.cn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29-88965527,邮箱:yan@mail.xjtu.edu.cn

 

                                                                                                                                     化学学院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