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西交研〔2023〕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化学学院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创新港复试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创新港复试期间各方面保障工作及考生、工作人员组织管理。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
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化学[070300] |
50 |
45 |
80 |
80 |
3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50 |
45 |
80 |
80 |
320 |
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
材料工程[085601] |
50 |
45 |
80 |
80 |
325 |
2.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化学学院本次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
3.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复试中各部分内容权重、复试成绩计算)
第一部分:笔试(时间:两个半小时)
具体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30,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19号楼5111教室。
报考化学专业参考书籍:无机化学(第五版)大连理工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分析化学(上)(第六版)武汉大学分析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分析化学(下)(第六版)武汉大学分析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参考书籍:《物理化学》(第五版),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参考书籍:《物理化学》(第五版),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部分:面试(时间:20分钟)
具体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具体地点资格审核时通知。
考生通过学校三随机系统抽取面试顺序,进入相应的复试考场进行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长20分钟。
内容包括:
(1)英语听力与口语(5分钟/人)
通过学校三随机系统抽取英语材料,现场作答。
(2)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15分钟/人)
面试专家随机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包含英语听力和口语)。
备注:综合面试成绩根据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复试分组,最终按统一标准核算。
三、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请提前准备具有一定流量的智能手机)。测试时间:3月22日,详见附件3。
四、信息采集
复试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yzbm.xjtu.edu.cn/,考生登录后,选择相应模块填报信息。
复试科目、复试分组说明:
化学专业复试科目:化学综合,考场分组名称: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及材料工程复试科目:物理化学,考场分组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及材料工程;
填报时间:3月18-19日下午18:00
详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3月24日15:30-17:00进行资格审核,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19号2103会议室。
2.审查所需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公式,
总成绩 =(初试成绩/本专业初试成绩最高分)×50%×100+复试成绩×50%。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2023年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及此次复试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2.录取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联系电话:029-88963916 监督电话:029-88965527
监督邮箱:yan@xjtu.edu.cn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2.信息采集相关要求
3.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说明
化学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