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5〕119号)及《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化学学院学科特色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具体流程公布如下:
一、招生类型及专业
(一)招生类型
2026年化学学院仅接收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术学位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二)招生专业
2026年化学学院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公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具体如下:
1. 学术学位硕士:化学(专业代码:070300)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081700)
2. 专业学位硕士:材料工程 (专业代码:085601 )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复试,可被接收为我校研究生。申请人需同时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基本条件(查询链接:https://yz.xjtu.edu.cn/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复试合格后,可被接收为我校研究生:
1. 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2. 所在学科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一流学科评估中排名B+及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 经化学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优秀生源。
若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请报名与材料提交
(一)报名阶段与时间安排
1. 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9月5日-9月14日)
• 报名平台: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
• 操作要求: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选择“化学学院”及对应报考专业,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 申请材料清单:
(1)《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从报名系统下载,经本人签字、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后扫描上传;
(2)个人简历PDF版;
(3)本科阶段成绩单:由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单、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等,上传扫描件;
(5)补充证明材料:含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社会实践或竞赛获奖证明等,需合并为1个PDF文件,按“获奖—科研—实践”顺序整理,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补充材料—2026推免”。
2. 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9月16日—10月19日)
•报名平台: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系统”)
• 操作流程及要求:
(1)推免系统注册缴费:9月18日起,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系统完成注册及缴费(具体时间与要求以国家推免系统官方通知为准)。
(2)推免志愿填报:9月22日9:00起,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完成报名流程。
(3)复试通知确认:9月23日9:00起,化学学院通过全国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参加复试”操作,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拟录取通知发送:9月25日9:00起,化学学院通过全国推免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通知确认:9月25日14:00起,申请人须在1小时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超时未确认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二)特别提醒
1.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全国推免系统的报名、复试确认及拟录取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将顺延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2. 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伪造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推免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四、资格审核与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核
1.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化学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核小组,于9月16日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学校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
2. 申请人自9月15日起,须每日登录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若收到复试通知,须在12小时内完成“确认参加”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补发通知。
(二)综合素质测试
1. 测试时间:9月13日—9月15日
2. 具体要求:综合素质测试说明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形式:具体面试方式和要求将随复试通知一并告知
2.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16日—9月19日,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五、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6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 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 工硕博专项提醒:学生报名工硕博专硕的务必要选择正确的招生方向“领域-国卓专项-工程硕博士专项”。
8.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化学学院提起申诉,化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
监督邮箱:panlan@xjtu.edu.cn, 监督电话:029-88965527 。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29- 88960118
化学学院官网:https://chem.xjtu.edu.cn/
化学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