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受资助赴国外交流学习考核流程
本考核流程适用于所有享受“校级资助”学生,在财务处报销之前必须完成考核。
1、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资*核表》。
2、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资*核表》及“项目成果”(如交流学习结业证书、成绩单等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
3、持所在学院考核通过的《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资*核表》及“项目成果”复印件到学校教务处(教学主楼E座13楼1303房间)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