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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日期 : 2020-11-06    点击数:    来源:

博士生资格考核(简称资格考核)是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完善一流大学人才选拔机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现状,特制定化学学院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完成硕博贯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并合格(不得挂科),具有强烈科研意愿,已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

第二条 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资格考核领导小组、资格考核小组。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学院书记、副书记等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确定资格考核小组组成员,监督考核过程,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拟获得博士生资格的人员名单等。

第三条 考核过程

一、考核时间

资格考核需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笔试,第四学期内完成面试;完成考核的研究生在秋季入学。

二、考核环节

资格考核由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基本环节组成,由各资格考核小组负责完成。考核总成绩由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贯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通过后参加资格考核。

1. 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的重点是审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博士论文工作计划等。资格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独立评估,给出评议意见(“通过”或“不通过”),报学院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

2.专业考核

组织考生进行专业课及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包含高等有机化学和高等物理化学。根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能力考核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查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思政素质,转博动机与诚意,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每个学生需要制作准备不超过20分钟的考核PPT向专家组汇报。PPT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情况 (带英文介绍)

(2)学术报告(硕士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得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资格考核小组根据面试考核内容与研究生的面试情况,独立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评分表》,汇总给出面试成绩,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学院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

三、考核结果

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每位研究生的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给出考核总成绩和资格考核评价意见,填入《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组长审核签字后,连同面试记录表送交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内容重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考核资格。

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总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通过资格考核人员的名单,并进行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副院长签字,报送研究生院。

第四条 其他

1、未进入贯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资格考核前,应修满完成所报考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满足学院资格考核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由化学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963916杨老师;

邮箱:yangxinyue@xjt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88965527,严老师;

邮箱:yan@mail.xjtu.edu.cn

化学学院

2020.11.6